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建设单位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:
1、项目内容概况
项目名称:海城利奇碳材有限公司供热改造项目
建设地址: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南台镇王二官村
建设性质:技改
建设内容:海城利奇碳材有限公司始建于1998年,企业已建成的生产装置包括:苯乙酮6000t/a、苯乙胺3000t/a、双环戊二烯480t/a、金刚烷胺盐酸盐100t/a和溴代苯乙酮200t/a。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内建设1台6吨/小时燃油蒸汽锅炉和1台300×10⁴kcal/h燃油导热油炉及配套设施,替代原有燃煤锅炉和燃油导热油炉;同时依托燃油锅炉协同处置企业自产的危险废物(副产物、釜残等),从而实现危险废物源头减量与能源结构优化的双重目的。
2、建设单位信息
建设单位:海城利奇碳材有限公司
联系电话:13841285619
邮箱:2800954@qq.com
联系人:朱总
3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
环评单位:沈阳化大生态环保产业服务有限公司
4、公众意见表
《公众意见表》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,网络链接: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并可通过信件、电话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。
建设单位:海城利奇碳材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26年2月26日